释义 |
1、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 3、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五条 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