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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办理需要些什么资料
释义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3.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购销合同。
    4.款项用途证明,如购房合同、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
    5.申请人在工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者银行卡。
    怎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四)登记
    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身份证。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或财政部门完契确认单(原件)属下列情况的还需称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房产部门制式文本),房屋互换的须提交《房地产互换合同》;
    4、企业当事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当事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国有企业提供主管上级部门同意书,集体企业提供职代会决议,公司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6、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单;
    7、双方当事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公证委托书,单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涉外房地产转让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涉外房地产互换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互换合同》;
    9、继承、赠与的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赠与文书;
    10、房屋所有权部分转让的,须提供市房屋测绘大队出具的《房屋面积鉴证书》。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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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