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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后死亡应该找哪个部门
释义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报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一、申请认定工伤死亡需要什么材料
    (一)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二、进行工伤认定后多久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为45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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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