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的证件材料: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3、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都需要这些手续:1、带齐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共同去领取离婚证。 离婚去民政局需要什么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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