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判决的罚金该给谁
释义
    刑事判决的罚金该给谁应按照如下规定:
    1、罚款是支付给法院的,而且是家属到法院支付的;
    2、2010年的3本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追缴罚款,从实际操作来看,是看犯人的态度,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
    3、各省、各地对追缴罚款的执行力度不同,一般至少要缴纳1/3;
    4、如果真的因为家庭困难,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帮助;
    5、不缴纳罚款对减刑影响很大,一般可能会减少几个月。
    罚款是一种财产刑,属于一种刑罚。判决生效后,应当缴纳罚款。如果真的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见面或者分期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