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破产重整背后的偿还策略 |
释义 | 破产重整后新发现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无权行使权利,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计划规定条件获得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并在一定期限内裁定是否受理。重整期间从法院裁定重整开始至终止。 法律分析 破产重整后新发现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其权利。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来获得清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拓展延伸 破产重整下的债务清偿方案探析 破产重整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帮助企业解决财务困境和债务问题。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清偿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债务清偿方案是指在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通过重新安排债务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表,实现债务的清偿。 债务清偿方案通常包括减免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等措施,以减轻债务人的负担,同时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这种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债务规模、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破产法律的规定。 在探析破产重整下的债务清偿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经济和实际情况的因素。债务清偿方案的制定应当公平、合理,并能够实现债务人的经济复苏和债权人的债权保全。此外,债务清偿方案的执行过程也需要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破产重整下的债务清偿方案是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协商,可以实现债务的清偿和企业的重整,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通过破产重整,新发现的债务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到限制,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并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重整是一种法律程序,债务清偿方案的制定需要兼顾法律、经济和实际情况,以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债务清偿方案的公平、合理执行是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三条 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