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的房子维修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承租的房子维修费的承担规则:承租的房子若是损坏发生故障等,维修费用的承担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一、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租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进行转租的,除非得到房屋出租人的许可。具体而言,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房子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租的房子是否可以转租,要看出租人同意与否,或者是否能够得到出租人追认,否则就是不可以进行转租。 二、出租房屋的有哪些安全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出租的房屋要符合安全的条件,不能危害承租人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要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如果不正当使用房屋造成安全事故的,承租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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