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和独立法人资格。涉及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由总公司独立核算,即分公司属于有公司字样但不真实意义上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股东的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的性质决定了不能对相关事项承担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