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两者的客体、客观方面和主体都存在差异。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全,行为为违反规章制度导致严重伤亡事故。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安全,行为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前者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后者主体为单位中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分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1、客体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不同 前罪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不同 前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后者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拓展延伸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及其法律后果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两种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法律后果等方面。 首先,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因违反国家安全规定或者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则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劳动安全规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其次,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涉及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则主要涉及劳动者的违法行为。 在法律后果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罚较为严厉,可能涉及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同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刑罚相对较轻,但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是预防此类犯罪的关键。 结语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两种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是预防此类犯罪的关键。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醒企业、事业单位和劳动者重视生产和劳动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