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包括的权限有代为进行承认诉讼的请求,还有代为放弃或者是变更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双方协商的好还可以代为进行和解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最后还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上诉。(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