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可以落户口吗? |
释义 | 期房不可以落户口。 期房不能落户,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可以落户。期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到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时止,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简单的来说,期房就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买房落户要先咨询房子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然后再预备买房。买房时要办理房产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交纳房款,并尽快办妥房产证。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期房不可以迁户口。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称为期房,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才可以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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