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破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占用和破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总数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破坏其他林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和破坏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项总数达到规定数量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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