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以下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具体构成要件怎么认定 非法使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资金;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 4、本罪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三、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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