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宁波病假工资发放条例
释义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比例确定。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为70%,满四年不满六年为80%,满六年不满八年为90%,满八年及以上为100%。对于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情况,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的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满一年不满三年者为50%,满三年及以上为60%。
    法律分析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拓展延伸
    宁波市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宁波市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规定》是宁波市政府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明确规定宁波市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和程序。根据该规定,宁波市职工在因病请假期间,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规定了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一般为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同时,规定了病假工资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要求雇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病假工资支付给职工。此外,规定了职工应提供的病假证明和病假期限等相关要求。该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宁波市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宁波市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宁波市职工在病假期间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支付比例也有所不同。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3: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