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买卖合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吗 |
释义 | 是的。 1、《民法典》实施后,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机动车买卖登记生效主义的司法理念,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买卖实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 2、机动车属于动产物权, 动产买卖中交付有四中法律形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著作权以登记为要件吗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如何解决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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