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宅基地补偿的相关政策 |
释义 | 宅基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是分开进行的,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补偿归被征收者所有。宅基地补偿计算公式包括区位补偿价和房屋拆迁补偿。政府会根据城市规划情况确定补偿标准,并对宅基地上的青苗、农作物进行相应补偿。在征收宅基地时,应注意区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分析 一、政府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注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2、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注意:户均安置面积,按照一百到一百五十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则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幅度内确定。 二、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方式 在农村,一般来说土地补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注意,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一般来说是货币补偿。 三、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经常会有很多农民朋友把农村宅基地补偿和农村房屋补偿混为一谈,其实不是,这两者之间是“分开补偿”的。什么是“分开补偿”?其实就是指土地补偿与地面上附着物的补偿分开,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的宅基地要被征收时,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因为宅基地不属于私有财产),而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归你所有。还有就是,如果你的宅基地被征收了,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可要求村集体重新分配宅基地,你可以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子。 在征收宅基地时会根据城市规划情况来补偿,宅基地上的青苗,农作物都会的相应的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也是应该进行补偿的,在进行补偿协议时,要注意这两者不能一概而论。 结语 根据城市规划情况,政府对宅基地的补偿方式有所不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是根据当地房屋市场价格和宅基地面积来计算的,而房屋拆迁补偿则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农村宅基地的征收补偿方式主要有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形式,其中置换补偿是按照地价折算成安置面积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则直接给予宅基地的货币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是分开进行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补偿归被拆迁户所有。在进行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区分这两者,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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