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一般是每件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诉讼中,当事人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应缴纳的诉讼费用还包括: 1.申请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离婚案件是非财产类案件,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相对于财产类案件较低。其他非财产类案件如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离婚诉讼除了诉讼费外,还有要出律师费等等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第二款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