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却转让股权怎么办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却转让股权,该怎么办呢?如果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公司就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且由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起诉该股东,同时可以要求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股权受让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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