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程序有在法定范围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