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纠纷法院执行了,抓住了我跑了,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是仅仅因为开庭的问题被法院带走那么就是强制当事人参加庭审。但是如果当事人具有如下情况法院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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