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存续期怎么认定 |
释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可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具体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包括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劳动合同到期会不会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会自动解除。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实际建立但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日期不一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能继续建立劳动关系达成协议的,双方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经终止; 3、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有关材料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15在一天内,我们应该为劳动者办理转移相关档案和社会保险的手续。对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当然,很多劳动者非常关心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到达退休年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人员之间产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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