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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怎么处理
释义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方式:
    1、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相关规定,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承包人;
    2、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其他方式。
    一、包工头干完活要不来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已经完成建设工程并经验收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二、建设工程竣工日期和工程款的计算日是啥时候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承包人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请求解除合同
    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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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