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4、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