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盖谁的章? |
释义 | 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一般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 可以,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都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劳动合同一般盖什么章有效 劳动合同需要盖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才有效。或者没有盖章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手印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谁的责任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归属,在我国法律规定就是公司的责任。但前提是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不给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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