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当仲裁裁决作出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是否需要公证,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示规定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公证。如果仲裁裁决需要在海外使用,公司或其他需要仲裁书生效的单位可能会要求仲裁书进行公证,以证明其合法性。但在国内,公证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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