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地民工受伤,索赔应找包工头还是工地负责人??应当找工地负责人,然后由工程所参保的工程保险中核销工人的医药费及误工费。根据《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中第一点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了做好建筑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政策方向和制度安排。各地要在进一步健全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启动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结合行业用工特点,做好参保办法、办理流程、保障服务等具体制度安排,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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