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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释义
    1、了解房屋自然情况,验房时,要问老房主家里全部门的钥匙是否都在,单元门、防盗门、房间门、入户门等等,要当面清点全部钥匙,并保管好。房产证是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1凭证,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买方可以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来核实卖方及房产的信息,确认无误以避免纠纷;对于持有军官证的房主应格外谨慎,必须核实身份,买方应要求在签买卖合同时所有产权人都应到场签字。留心付款方式和时间买家在付款时,应尽量采用能在银行留下划转证据的方式进行付款,由此能够增加购买付款凭证。
    3、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也可以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购房款。
    4、购房者要在正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除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要就一些一时无法确定的问题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以避免后期麻烦。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此渠道能让买卖双方的风险规避到零。
    5、买二手房验房后不要急着入住,应问清楚物业费是否缴纳,若未缴纳,则应要求老房主缴清。同时还应办理物业更名手续。一般来说,交房前的物业费应由老房主缴纳,交房后则由新房主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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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9: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