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过户应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过户二手房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房屋的位置、房产状况、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处理等达成协议后,双方至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应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 一、买卖房改房都需要哪些手续 房改房买卖需要的手续是: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2.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相关的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二手房买卖手续有哪些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二手房买卖流程怎样进行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如下: 1、先到相关中介实体店了解当地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屋,这是最直接的方式; 2、与卖方建立联系,了解房屋情况,实地考察。如房屋位置、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 3、双方意见一致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5、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6、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凭所有权转让登记通知书领取房屋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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