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监护人死了由谁承担监护责任 |
释义 | 在没有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下列人员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有赡养义务: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妹; 其他近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工作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一、监护人怎么确定 监护人确定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 2、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友作为监护人; 3、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外公算法定监护人吗? 外公不算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爷爷奶奶是否可以做监护人 祖父母可以是法定监护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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