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劳务派遣制教师属于外派人员,教师也可以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在职教师。 劳务派遣的教师,不属于在职教师,只有在编的教师,才属于在职的教师。因此,如果劳务派遣的教师想要考在编的话,那么就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然后再参加教育部门向全社会招聘教师的考试,合格后就可以编制到教师队伍里,而且编制后是永久的资格,没有几年一说。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在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与用工单位无劳动关系,仅有劳务经济关系,而和劳务派遣机构才有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