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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律师第一次会见流程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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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