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级轻伤赔偿标准是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的总和。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4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