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方不认可审计结果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追回多付的款项或者财物。施工单位的困境节点就在于此。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也只能通过建设单位来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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