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的财产是儿子继承的,那么儿子能不能转给媳妇能?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土地征收之后的返还地,有儿子,女儿能不能继承? 对于父母的土地,子女可以继承承包地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子女继承承包地的,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子女继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的儿媳妇,能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 丧偶的,配偶的婚前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进行继承。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用与配偶分割,可以直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由死亡一方的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人去世了,孩子分割财产,小儿子去世了。小媳妇没有再婚,小媳妇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男方死亡后,女方的财产,男方的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男方的子女尚未成年,并且随双方生活,就与女方形成继子女关系,就有继承权。如果已经成年,或者未成年但未与双方共同生活,就没有继承权。女方可以继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父亲和小儿子住在一起,那么小儿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父亲去世,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割遗产,但是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父亲和小儿子住在一起,那么小儿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 父亲去世,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割遗产,但是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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