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赃款买房买车的,可由执法机关、财政机关、接收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质论价,并交由国营商业单位纳入正常销售渠道来变价处理。对于赃款,必须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第九条 罚没物资和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物,根据不同性质和用途,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属于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由执法机关、财政机关、接收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质论价,交由国营商业单位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参与作价的部门,不得内部选购。 二、属于专管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如金银、外币、有价证券、文物、毒品等,应及时交由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收兑或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