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法院负责检察审查和立案工作,立案法院受理后,发出缴款通知书。支付完毕后,持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到法院财务部变更诉讼费用收据,再将收据提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工作完成。案件立案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将案件交由具体负责法官审理。承办法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或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他事项。被告人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答辩。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