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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驾照转移登记什么情况不给办理登记
释义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是不给办理的。未达到济南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现行排放标准和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达到济南市机动车登记现行排放标准,但注册登记日期超过5年的机动车;各类营运及“营转非”机动车;其他不符合《国家分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规定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和实施高污染机动车淘汰、限制通行以及车用燃油升级等政策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组织推广新能源汽车并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和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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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