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找投诉业主委员会的部门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并且可以口头或书面投诉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同时,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此外,还介绍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以及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等。 法律分析 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1、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 2、可以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也可以以书面方式提交、提交前查看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结语 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职责的地方。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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