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人格权保护请求权的区别具体在于以下这些: 1、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同:前者需要考虑损害和过错;后者不考虑过错,不要求有损害; 2、请求权行使功能不同:前者目的在于损害填补;后者目的在于恢复权利圆满状态; 3、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同:前者系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后者是绝对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人格权保护请求权的衔接点在于: 1、可以同时适用。比如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肖像权的保护,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受损害方享有请求权的选择权。可主张人格权的保护请求权,也可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同时主张。因违约行为而侵害人格权益时,在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运用,一定要区分好各自的区别和衔接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