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工伤后单位怎么赔标准 |
释义 | 1、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不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家属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主动申请。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收伤害劳动者应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有确定了相应伤残等级,才能知道工伤职工能获得哪些赔偿。 3、1至10级工伤可以得到的共同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第30-34条) (1)工伤医疗费用; (2)工伤康复费用;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护理费用; (6)伙食补助费; (7)交通费、食宿费用。 4、1至4级工伤伤残可以获得的专属赔偿项目及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领取到退休。 5、5至6级工伤伤残可以获得的专属赔偿项目及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单位不安排工作时支付,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6、7至10级工伤伤残可以获得的专属赔偿项目及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二、工伤赔偿协议注意事项 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赔偿错漏。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发生。 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因此,公证处在办理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书,因为职工所受伤害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可获得工伤待遇,企业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失去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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