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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