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支付 |
释义 | 工伤产生的费用无须伤者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医疗费、康复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仲裁申请需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若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工伤产生的费用还用伤者自己承担吗 工伤产生的费用无须伤者承担。 如果员工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治疗期间的费用是不用本人承担的,根据受伤的情况,在治疗完毕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由伤残等级,那么员工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的补助金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仲裁申请要提供材料有哪些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处理办法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老板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此应当依法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依法处理该违法行为。 结语 工伤产生的费用无须伤者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产生的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员工被认定为伤残,还可获得一次性补助金。工伤仲裁申请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注册信息等材料。如果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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