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二)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