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一般应以死者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这是因为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进行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 法律分析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拓展延伸 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包括遗属、受益人和相关法律实体。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遗属作为直接受益人,有权要求获得合理的赔偿金,并有责任确保赔偿金用于合法用途。受益人作为间接受益人,有权接受分配的赔偿金,但也有责任配合分割程序和义务。相关法律实体,如保险公司或法院,有权对赔偿金进行管理和分配,同时承担监督和保障的责任。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在权利和责任方面需要相互协调,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和使用。 结语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涉及到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财产收入减少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死者的近亲属。遗属作为直接受益人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金,并有责任确保赔偿金合法使用。受益人作为间接受益人有权接受分配的赔偿金,但也有配合分割程序和履行义务的责任。相关法律实体则负责管理和分配赔偿金,并承担监督和保障的责任。因此,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在权利和责任方面需要相互协调,以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和使用。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八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一条 烈士遗属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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