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三百三十条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人应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6: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