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离婚的,可以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无法通过协议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