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关系劳动者受伤的不能叫工伤,属于人身损害,致残的获得以下人身损害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其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