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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现在结婚登记,还需要户口本吗?
释义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及亲属关系声明;近期半身彩色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通行证、身份证及公证机构声明;华侨需提供护照及公证机构或使(领)馆证明;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使(领)馆证明。
    法律分析
    需要,和以前一样要准备3件东西。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新规定:户口本是否仍然是必需材料?
    根据最新的结婚登记规定,户口本不再是必需材料。以往,户口本是用来核实双方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重要证明文件。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变化,现在结婚登记不再要求提供户口本。取而代之的是,可以使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这一变化旨在简化结婚登记手续,提高便利性,使更多人能够便捷地完成结婚登记。因此,如果您打算进行结婚登记,您无需再准备户口本,只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即可。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建议您在具体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最新的结婚登记规定,户口本不再是必需材料。结婚登记现在只需要准备身份证、签字声明和近期照片即可。这一变化旨在简化手续,提高便利性。如果您打算结婚登记,无需再准备户口本,只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即可。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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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