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的特性 |
释义 | 知识产权的特性,具体如下: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 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等等。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造性思维和劳动成果所形成的各种权利。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可能会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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