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被继承?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但只能继承父母对房屋的权利,子女仍享有限制产权,无需补缴出让金。若子女希望改变权属性质,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包括当地城镇户口、符合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收入标准和困难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 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属于限制产权,父母过世后子女可以继承,但只能继承父母对房屋的权利,即原来属于限制产权的,子女一样享有限制产权,此情况不需补缴出让金。如果子女在继承的同时想改变权属性质,把经济适用房变成可以自由转让的房屋,则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相关延伸】 问: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要哪些条件? 答: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拓展延伸 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益的法律规定及争议解析 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益的法律规定及争议解析是一个涉及家庭财产继承和房屋政策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然而,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和政策限制,其继承权益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有人主张经济适用房应按照普通住房继承规则进行分割;另一方面,有人认为经济适用房应优先继承给符合政策要求的家庭成员。在实践中,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益的处理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析。因此,对于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益的法律规定及争议解析,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以及当地的具体实施情况。 结语 经济适用房的继承权益是一个涉及家庭财产继承和房屋政策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但只能继承父母对房屋的权利。如果子女想改变房屋的权属性质,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益的处理,各地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析。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以及当地的具体实施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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